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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签证(商务签证)
1、此签证预定成功后,我社签证部人员会通知您携带完整资料由本人前往该国大使馆进行面签,并会指导面签时注意事项;
2、由本人携带我社整理好的资料去北京领区领馆进行面签;
3、面签前,请把面签所需资料快递至我社签证部协助审核,请按照签证部人员指导填写面签资料,通过率更高。
德国 | 商务签证所需资料 | 备注 |
基本材料 (必须) | 1.德国签证申请表 | |
2.护照及旧护照(原件+复印件) | ||
3.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原件)(87.5px*112.5px) | ||
4.申请人的活期银行卡最近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复印件) 银行账单需要出具A4格式的 | ||
5.医疗保险(原件+复印件) | 可代买 | |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7.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 ||
8.邀请函(原件) 邀请人德国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信息页的复印件 | ||
9.工作单位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 ||
在职人员 | 1.英文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 有模板 |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
特别提示 | 是否给予签证最终决定权在于使馆。请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资料. |
1、请认真浏览签证页面说明,对于有疑问的问题请来电咨询;
2、无疑问后请通过公司网站下单;
3、下单后在上班时间的2小时之内我们客服将联系您,请您保持电话畅通。(除节假日外,工作日时间为9:00-18:00);
4、请根据我们签证部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5、我们将高效审核您的资料,请随时跟进补充资料;
6、需要面签国家或地区,我们免费提供面签指导。
1、签证产品目前只针对持有中国大陆地区因私护照的客人提供服务;
2、签证的停留期:是指持证人入境该国后准许停留的时间;
3、使领馆所需工作日是指签证材料送进使领馆后到签证出签的时间,不包括我处的材料准备时间和配送时间;
4、我社受理时间是从我社收到客人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材料之后开始计算,客人在预订产品时如需要往返邮寄,需要另外预留时间;
5、签证产品内容主要包含代为预约、签证材料制作整理、翻译或使领馆允许的代送服务。具体签证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我社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
6、签证产品是以客人提供所需的材料为前提。网上公布的所需材料为使领馆要求每位申请人提供的必备材料。使领馆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可能会要求增补其它材料时;申请人应及时提供有效真实的材料。一旦增补材料,不能在原受理时间内出签,客人的行程可能会受影响;
7、 提供所有材料并不意味着使领馆一定颁发签证。如遇使领馆拒签,我社所收的全部费用不予以退还;
8、 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而被使领馆拒签,责任自负,并赔偿我公司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9、 您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外出旅行;
10、您应确保您不属于中国政府限制出境的人员之列;
11、您提供给我社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及通讯联络方式及配送地址等必须真实有效;
12、您应确保订单中的出发日期为实际出发日期,如选择的出发日期与实际不符导致无法在预计时间出行的情况,须责任自负。